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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金融机构 可重返银行间债市
摘自中国证券报 2014年11月4日 
  

      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消息,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交易平台3日正式推出,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可以借此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。

   该平台由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、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、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(北金所)共同开发建设。交易商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,通过建设非金融企业合格投资人交易平台,引入更为广泛的合格机构投资人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,将为债券市场提供更多资金支持。

  此前,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成员分为甲、乙、丙三类,甲类为商业银行,乙类一般为信用社、基金、保险和非银行金融机构,丙类户大部分为非金融机构法人。在去年的银行间债市整肃风暴中,丙类户被取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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